條款及細則

標準條款及細則(「條款及細則」)

1. 一般資料

向您提供的服務受此處所載條款及細則(「條款及細則」)所約束。designerooms(「designerooms」)保留隨時更新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designerooms會籍並不會產生任何租賃,惟會提供預付使用許可證,供您每月或隨時使用物業提供的設施,designerooms的物業地址詳情請透過 info@designerooms.com 與我們聯絡(「物業」)。

2. 服務說明

本公司或designerooms或會讓您使用辦公室空間、工作站、互聯網及wifi、辦公室設備、會議空間、知識資源及其他服務(統稱「服務」)。會員在任何時候均可非獨家使用物業內所有空間。不論任何時候,服務均受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3. 不得作非法或被禁止用途

作為designerooms的會員,您同意不會使用服務作非法或被此等條款、細則及通知禁止的用途。您不得以任何可能損害任何designerooms硬件、使其無法使用、使其負載過重或受損的方式使用服務(硬件包括互聯網網絡及/或伺服器),或干預任何其他人士使用或享用任何服務。您不得嘗試透過非法侵入、盜取密碼或任何其他方式,對任何服務或連結至designerooms或任何該等服務的任何互聯網網絡及/或伺服器的帳號、電腦系統或網絡作未經授權存取。您不得透過並非旨在透過服務提供的任何方式取得或嘗試取得任何資料或資訊,亦不得發佈或下載您明白或理應明白屬非法或您無權發佈或下載的檔案。您謹此代表並保證已擁有所有必要法律權力及授權簽立本條款及細則,並受其約束,而毋需取得進一步授權或批准。您謹此進一步代表並保證,您對服務的參與或使用不會與任何牌照、合約、協議或其他條文或您所屬組織的義務有所衝突或任何抵觸。

4. 使用服務

4.1 您同意,當參與或使用服務時,您將不會:

(a) 就比賽、層壓式推銷、連鎖郵件、垃圾電郵、垃圾郵件、連傳電郵或任何重複或非應邀電子訊息(商業或其他方面)使用服務;

(b) 誹謗、欺凌、騷擾、跟蹤、威脅、進行任何不當行為或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法律權利(如私隱權及公開權);

(c) 登載、發佈、上載、分派或傳播任何不當、褻瀆、誹謗、猥褻、有傷風化或非法主題、名稱、資料或資訊於designerooms的互聯網網絡及/或伺服器,或透過designerooms的互聯網網絡及/或伺服器作出此等行為;

(d) 上載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含有受知識產權法(包括但不限於版權、商標法(或私隱權及公開權))保護的影像、照片、軟件或其他資料,惟由您擁有或掌控有關權利或以取得進行相同行動所有必需同意者則除外;

(e) 以侵害任何版權、商標、專利、貿易秘密或任何人士的其他專有權利的任何方式透過使用服務取得的任何資料或資訊(包括影像或照片);

(f) 上載含有病毒、木馬程式、電腦蠕蟲、定時炸彈、刪除蠅、損壞檔案或任何可能損害其他電腦運作或其他同事財產的其他類似軟件或程式;

(g) 下載您明白或合理應該明白不得合法複製、展示、進行及/或以該等方式分發的任何檔案。限制或禁止任何其他用戶使用或享用服務;

(h) 違反可能適用於任何特定服務的任何行為守則或其他指引(包括designerooms載有的所有規定及規則);

(i) 取得或以其他方式收集他人資訊(包括電郵地址)而未有取得披露方的授權或同意;及

(j) 違反任何適用法例或法規;或為了誤導他人而創造假身份。

5. 續會與終止服務

5.1 designerooms會籍在各方同意下,會於每期結束時自動重續。在每次重續後,會員必須支付designerooms釐定的當前列出會籍費用。任何時候,會員必須遵守條款及細則。未能遵循條款及細則可導致不能重續會籍,或甚至提早終止使用牌照。

5.2 如您未能遵守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未有付款或違反designerooms的任何規定,則designerooms保留隨時即時終止任何服務或會籍而不作通知之權利。

5.3 根據第5條條文而導致的任何終止情況,將令designerooms有權不就未使用期間的任何已付款項作出退款。 designerooms同時保留就會員構成的任何進一步損失及損毀索償的權利。

5.4 除第5.3條條文外,會員可向designerooms呈交1個月終止書面通知以終止其會籍。 如未能向designerooms提供及時終止通知,將導致重續會籍期間至下一個曆月結束。

6. 計款與付款

6.1 所有會員將根據其會籍選擇每月自動事先計款。 發票亦包括先前期間可能已產生的變額收費,如影印、會議室、活動及/或電話使用費。

6.2 該期間款項應於月初支付,而日期會於發票上列明。除非已與designerooms作出其他安排,否則平常使用的費用可於使用該日支付。

7. 機密

7.1 您知悉並同意,在參與並使用服務期間,您或會接觸到機密資料(「機密資料」)。 機密資料指由本公司或designerooms或服務或任何僱員聯屬公司或有關代理的任何成員披露的所有資料(不論整體或部份),而性質屬非公開、機密或專有。機密資料亦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業務、銷售、營運、知識、交易秘密、商業事務、透過監察或觀察或進入設施、電腦系統及/或本公司或designerooms帳目與紀錄而獲取的任何知識、由本公司或designerooms編製或以任何方式從機密資料產生的任何分析、編製文件、研究或其他文件,而其中您有義務保持機密,或知道或有理由知道應視為機密。

7.2 您參與及/或使用服務使您有義務保持所有機密資料為絕對機密;

7.3 作為designerooms的會員,您與designerooms同意以下各項:

(a)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機密資料;

(b) 所有機密資料為本公司或designerooms或各自的披露方獨家擁有。

7.4 您知悉並同意,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部份或您參與或使用服務,並不會構成向您授予任何許可權利使用或擁有本公司或designerooms或服務的任何參與者或用戶的任何機密資料或任何專利、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

8. 參與或使用服務

您知悉正在參與或使用服務,而且一切均出於您的自由意志及決定。您知悉本公司或designerooms並不對您的存取、參與、使用服務或因該參與或使用而導致的任何資料損失負任何責任。

9. 保證聲明

就適用法例許可的最大程度而言,本公司或designerooms按「現狀」形式(連同瑕疵)提供服務,並據此聲明有關服務的所有保證及細則(不論或暗示或法定),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特定用途的適合性、不含病毒、回覆、結果的準確性或完整性、熟練度及缺乏疏忽。此外,概無所有權、平靜享用、平靜管有、說明通訊或非侵權的保證、義務或條件。您須自行承擔參與或使用服務的質素的風險,或因其而產生的風險。

10. 不包括意外、後果性及若干其他損毀

10.1 就適用法例許可的最大程度而言,任何情況下,本公司或designerooms或其控股公司、附屬公司(不論是否全資)、聯屬公司、分公司及其過去、現在及未來的人員、代理、股東、成員、代表、僱員、繼任者及受讓者,均共同及個別不對所有直接、特別、意外、間接、懲罰性、後果性或其他損毀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因參與或使用服務而產生或與參與服務或使用有關或未能參與或使用服務,或因本協議任何條文或與其有關的盈利損失、失去機密或其他資料、業務干預、個人損傷、失去私隱、未能履行任何義務(包括真誠或經合理關注、疏忽及任何其他金錢或其他損失),即使是錯誤、侵權(包括疏忽)、嚴格責任、違約或違反本公司或designerooms保證,以及本公司或designerooms已被告知可能出現該損毀亦然。

10.2 義務及補救措施,而不論您因任何理由而可能產生的損毀(包括但不限於上述所有損毀及所有直接或一般損毀)、根據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項下的本公司或designerooms或其控股公司、附屬公司(不論是否全資)、聯屬公司、分公司及其過去、現在及未來的人員、代理、股東、成員、代表、僱員、繼任者及受讓者的整體責任,以及您有關所有前述者的補救措施應限於您根據合理理據產生的實際損毀。 前述限制、例外情況及聲明(包括前面部份)按適用法例許可的最大程度應用,即使任何補救措施未能符合其原本目的亦然。

11. 禁止貶損條款

在參與及使用服務期間及之後,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陳述或評論,以誹謗或貶低本公司或designerooms或本公司或designerooms的任何人員、董事、僱員、職員、代理、政策、服務或產品,惟遵循法例而作出者則除外。

12. 保障

您提出並謹此同意彌償、保障及保護本公司及designerooms或designerooms的附屬公司(不論是否全資)、聯屬公司、分公司及其過去、現在及未來的人員、代理、股東、成員、代表、僱員、繼任者及受讓者(不論共同或個別)不受因您與參與或使用服務有關的疏忽行動、錯誤或錯漏、故意的不當行為及欺詐或從此等行為而產生的所有索償、責任、損失、損毀、訟費、開支、判決、罰款及罰金所傷害。您進一步同意,如您因違反本協議而引致索償或訴訟,您將負責本公司或designerooms或其各自人員與代理就有關索償或訴訟的辯護而產生的所有法律及律師費用與訟費。

13. 可分性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部份因任何理由被認定為無效、非法或無法執行(不論整體或部份),則本條款及細則的餘下條文將不受影響,繼續按適用法例以最大程度全面生效。

14. 保險

您作為designerooms營運的物業會員/用戶,不需要使用租用者保險保單以便在使用我們的空間時保障您的自家設備,惟我們強烈建議您取得相關保障。該保單可保障您現有使用空間/辦公室,以及designerooms營運的物業。

若上述之條款及細則的中英版本有任何歧異,以英文版本為準。